2008年襄汾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: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围绕我县全年工作中心任务,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监管与发展、服务、维权、执法“四个统一”和加强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程序化、法治化建设的要求,进一步深入推进“五增五创”工作主题,努力在创环境、促发展,抓监管、构和谐,带队伍、树形象上实现六个突破,不断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,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。
襄汾县工商局企业年检通知
凡于2007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核准登记并合法存续的各类企业,请到属地工商所领取年检报告书,并于6月30日前到襄汾县政府审批大厅办理年检。(年检须知附后)
襄汾县工商局
二00八年三月十日
襄汾县工商局2007年度
企业年检须知
一、 参检范围:
2007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注册登记并合法存续的所有企业,均须向我局报送年检材料,参加年检。
二、年检时间:
依据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》规定,年检时间为2008年3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。
三、企业年度检验程序:
1、企业提交年检材料;
2、企业登记机关受理、审查企业年检材料;
3、企业缴纳年检费;
4、企业登记机关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,并发还营业执照副本。
四、企业年检应提交的材料:
1、年检报告书;
2、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;
3、营业执照正、副本;
4、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(如金融、证券、食品、饮食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农资、危险化学品、煤矿、非煤矿山、烟花爆竹、民用爆破器材、交通运输、汽车修理、住宿、娱乐场所、网吧、电力供应施工、环境保护等许可项目),还需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、批准文件的复印件,并提交原件供审核。
5、法人企业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。
6、下列公司在年检时,须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:
(1)一人有限责任公司;
(2)上市股份有限公司;
(3)从事金融、证券、期货、保险、投资、验资、评估 、担保、房地产经纪、出入境中介、外派劳务中介、企业登记代理等业务的公司;
(4)注册资本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;
(5)三年内有虚假注册资本、虚假出资、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。
〔6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年检中发现有问题和群众举报的有关部门移交,需进一步查实的企业。 审计报告中须载明:(1)应缴注册资本是否实缴到位;(2)实缴注册资本是否抽逃。
7、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,应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。
8、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申报年检除提交第一款(1-4)规定的材料外,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。
9、煤矿、非煤矿山、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除提交以上材料外,还须提交属地工商所的《企业属地监管登表》。
10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五、其它事项:
1、企业按填表注释说明认真填写年检报告书,每一栏目不得空缺(没有的项目填“无”),要求内容真实,需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,字迹工整。
2、企业有正当理由无法在年检期内办妥企业年检的,可在6月30日前向工商年检窗口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,经批准后可延期30日办理年检。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提交原件;提交复印件的,应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。
襄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
二00八年三月一日